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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A小姐指控,房屋仲介公司利用窗簾遮擋,刻意隱瞞房子漏水,又有白蟻蛀蝕的狀況,讓她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付了90萬簽下斡旋約;不過仲介公司回應,買方看了2次,他們並沒有隱瞞屋況,即使如此,仲介公司還是願意自付40萬修繕費。
透過仲介,A小姐來到大安區,看中了這間47坪含車位,開價2080萬的房子,進門後,看到一面牆和一大排窗簾。投訴人:「上面這樣整個拉不動,拉不動我就只有這樣子,把窗簾撥開只能撥開,撥開後我往外面一看。」
當天晚上,覺得屋況應該OK的A小姐,立刻付了5萬現金和85萬本票,簽下斡旋約,隔天談定1850萬成交,也在此時,A小姐看到合約上寫著,屋主願意出8萬元修理滲水,才知道房子漏水,於是馬上追問仲介,仲介回答不嚴重,沒想到,5天後她帶著設計師重回屋子,用力扯下窗簾後,才知道代誌大條。
投訴人:「看了,他說漏水很嚴重,他說整個都漏水,然後再一踩的時候,這個木頭就脫落下來,就有白蟻出現了。」
原來,當時拉不開的窗簾,是因為窗軌早就因為滲水生鏽,撕下壁紙才知道都是壁癌,木頭早也已蛀蝕;A小姐找仲介理論,事後仲介願意自掏腰包,將修繕金額提高到40萬,但A小組仍不滿,認為仲介刻意隱瞞。
房仲協理黎保誠:「這些漏水狀況完全沒辦法掩飾,這個任何一個人都看的出來。」記者:「提供委託買賣那時候的照片?」黎保誠:「因為電腦已經下架。」記者:「8萬元屋主願意出,為什麼仲介願意再出40萬這個錢?」黎保誠:「因為就像剛才報告的,就是我們希望圓滿成交。」
目前,雙方已經和解,但A小姐仍將此事曝光,是希望大眾注意,買賣屋時千萬要看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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