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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賣2樓 屋主:1樓溺斃無須告知

記者 謝孟潔 / 攝影 徐崑山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12/05 19:0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這間房屋到底是不是凶宅?記者深入追查,10年前卓姓家人遭溺斃是在大樓1樓,不過,屋主卓小姐表示,要賣的是房屋在2、3樓,嚴格來說不是凶宅,因此屋主和仲介,也就沒有必須告知的義務。

10年前的溫妮颱風,引來台北市大湖山莊的水患,幾年過去,卓小姐回顧這段讓他失去3個親人的傷心往事,還是忍不住哽咽。屋主卓小姐:「我手上沒有任何繩子、任何棍子、竹子丟給他們,都沒有辦法,整個水滿到1樓上來,我看見他們慢慢又被水沖回去,從此我就看不到他們的身影。」

如今,卓小姐打算賣掉住了18年的房子買賣不成,卻被買家認為,刻意隱瞞母親和弟弟、妹妹溺斃在1樓的事實。

屋主卓小姐:「她已經知道我們那邊淹水,而且她也在大湖教鋼琴,教了將近10年,她會不知道我家出事,我賣2樓,我對門出事,難道我也要告訴她,樓上出事,前後左右出事嗎?」

卓小姐說,她賣的是2、3樓的房子,和當初事發現場是2個獨立物件,更何況房子從8月賣到現在,已經跌了1百多萬,其中的損失,難道先毀約的買家沒有責任嗎?屋主卓小姐:「她跟我買房子,買1610萬,如果我打算賣1530萬的話,她補我80萬就好了。」

原本是你情我願的買賣關係,最後卻演變可能要對簿公堂的難看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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