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加沙颱風重創花蓮光復鄉,許多居民家園仍在重建當中。行政院為協助民眾災損車輛,宣布自今(114)年10月7日起,光復鄉7村落的自然人車主,只要完成車輛報廢登記,汽車及大型重機車每輛補5萬元,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每輛補1萬元。《TVBS新聞網》為您整理受災車輛補助懶人包。
車輛受損補助資格、申請方式
交通部公路局表示,車籍登記所在地於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村、大華村、大平村、大馬村、大同村、東富村、北富村等七村的自然人車主,只要持有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影本,並向「中央一站式服務平台」申請受損車輛報廢登記完成,就可領取慰助金。此外,若車籍登記所在地為七村以外的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受災車主,同樣可以檢附資料,將採個案認定進行處置。

補助費用、入帳方式

符合資格的居民,自今年10月7日起,只要完成車輛報廢登記,由交通部補助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輛5萬元、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每輛1萬元慰助金,花蓮監理站將以電匯方式撥入以車主為戶名的金融機構帳戶。

監理業務便民服務

此外,交通部公路局自9月24日公告「0923樺加沙颱風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民眾若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或鄉鎮市區公所等證明者,補發行照、駕照均免規費,至於罰單、定檢、汽燃費及職業駕照審驗等申請期限,均可展延至明年3月31日,減輕受災民眾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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