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撿便宜,卻買到過期品,有民眾投訴,在高級超市買百元有找的牙膏,但仔細看,才發現早就過期,業者強調不會促銷過期品,應該是店鋪管理疏失,詳情還要調查,另一家超市,販賣包裝精緻的卡通香皂,但必須拆封才能知道是否過期,業者解釋,因為廠商包裝問題,已請對方改善,民眾有疑慮可退貨。
超市貨架上,牙膏正在促銷,價格從179元降到99元,但拿起來一看,製造日期是2010年11月29日,保存期限2年,代表早就過期,難道過期品才降價促銷嗎。
另一家超市,架上滿滿的口香糖,隨機挑出1包,有效期寫著2012年12月21日,也是過期品。投訴人:「瓶底看到2012年10月9日,可是你知道是製造日期還是有效日期嗎?」店員:「不知道。」投訴人:「我們消費者很難辨識。」
還有這家超市,部分商品標示有效期還是製造日期,則是無從分辨,一旁的卡通香皂包裝精緻,但也得經過拆封才能知道過期了沒。投訴人:「你們說拆封視同購買,事實上我必須要整個破壞掉,我才能夠看到效期。」店員:「我們有跟廠商反映下架了。」
店員急忙出面緩頰,業者也解釋,是廠商包裝出了問題,會要求對方改善,消保官指出,若真的賣過期品,可按件開罰3萬到15萬,然而標示確認過期,卻還在架上,甚至有的降價販售,超市回應是店鋪管理疏失,就怕民眾難以接受。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