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追星族在高鐵車站內等偶像,沒想到出站時卻被加收2500元費用。原來高鐵運送規章就有寫明,如果超過3.5小時就要加收費用。除了追星,像是有民眾也會在站內面交、或是搭車不出站等行為,這恐怕都會被罰錢。

記者曹佼人:「儘管像是這種自由座車票,上面並沒有限制你搭乘的乘車時間,不過只要搭高鐵就要注意,只要進站了就會開始計算,你的旅行時間超過3.5小時就會罰款。」
高鐵運送契約第26條,除列車遲延或運行中斷外,旅客不能待超過3小時30分,到站辦補票的,也要在補票1小時內離開,否則會被加收,加收1張南港到左營區間商務車廂,也就是2500元票價,除了在車站內等偶像,還有這些人可能也會在站內逗留。
其他民眾:「人潮多的時候吧自由座,有時會有這種情形發生,或是面交什麼的都有可能。」
其他民眾:「面交也有可能,可是面交也不會待到那麼久。」
以高鐵最長距離的南港-左營來算,搭乘時間約1.5到2小時,進站+離站如果各在站內待半小時,頂多1小時時間,最長旅行時間共約3小時,距離罰款時間還有半小時可以緩衝。
但如果已經搭車到別的車站,不出站又返程同站進出,也會依照時間最低半小時內70元,最高3.5小時以上2500元,旅客也別為了省錢,賠上更貴的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