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這樣噴火,會不會太危險?新北鶯歌有名非洲籍男子,馬路邊拿著火棍練習表演,每吹一口氣,火焰立刻在空中飄散,讓不少路過民眾看傻眼,原來,他是有執照的街頭藝人,供稱當時在練習,但沒有申請,警方事後也依照社維法開罰。

一吹氣,熊熊火焰不斷噴出來,嚇壞附近目擊的民眾,而且還噴了不只一次,但這裡可不是表演舞台,而是馬路正中央,但這名外國籍男子卻甩著手上的火棍,當時還有車輛經過要是一不小心恐怕就會受到波及,不過旁邊他的朋友卻沒有阻止,甚至拿出手機全程錄影,行為相當危險。
目擊民眾:「吞火,噴火啊,然後拿火在身上洗啊,一定危險啊,因為路邊噴火,不危險才怪。」
附近住戶:「他曾經在那裡練騎獨輪車,騎很高,在那邊表演,危險啊,他火這樣噴啊,這樣不行啦。」
新北市文化局規定,街頭藝人在表演用火項目,要先取得防火管理人證書,在演出時也要經過場地管理機關同意。
新北市文化局文化發展科長謝喬伊:「依規定演出期間,不得妨礙公共展演空間內外秩序,設備、公共安全,交通及用路人權益等,違反規定者,空間管理機關除得撤銷或廢止,該次展演許可,並得命其立即停止活動。」
鶯歌分駐所所長鄧博元:「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移請裁處,該行為可處罰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2000元以下罰鍰。」
沒有申請場地展演,就在大馬路上表演噴火,這次雖然沒發生危險,但就怕有個萬一,也讓附近民眾心驚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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