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健身運動越來越受歡迎,許多女性在外出時也會選擇穿上瑜珈褲。不過,日前就有一名老闆發文抱怨,公司明文規定員工平時需著制服上班,但一名女員工卻以下班要健身為由堅持穿瑜珈褲且屢勸不聽,故直接將對方開除,引來大批網友喊讚。然而,台北市勞工局卻認為,雇主的行為恐已違法。
原PO日前在國內論壇Dcard發文指出,公司有明文規定員工上班需著正式服裝,但卻有一名女員工以下班要健身為由,直接穿著短版T恤、瑜珈褲進公司。儘管原PO多次提醒對方應注意服儀規範,但對方卻屢勸不聽,除了反嗆「穿衣服是個人自由」,更在某天直接換穿運動內衣搭配透膚罩衫,頗具挑釁意味。
原PO見狀後一氣之下便請女員工辦理離職,對方除了邊哭邊強調自己需要這份工作,也承諾絕對不會再犯,但原PO仍建議她要謹記教訓,也可考慮找運動相關產業上班。怎料,女員工離職後立即向勞工局申訴被惡意解僱、性別歧視,即使原PO早已請法務備妥資料,結果又被對方加碼控訴性騷擾,令他十分無奈。
貼文曝光後,立刻引來大批網友熱議,不少人皆認同原PO的作法,「真的是聽不懂人話,上班還在叛逆期」、「讓她省一筆治裝費,居然還身在福中不知福」、「結局真紓壓,超讚」、「給她方便還當隨便」。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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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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