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日前到陽明山餐廳用餐,外帶店家自製蓮藕糕,當天回家品嚐,吃到剩沒幾塊,發現底部多處發霉有斑點,打電話反映後,不滿當下業者只說,下次來會送一道菜。對此業者致歉,說可能因為潮濕加上溫差,豆類製品變質,願意賠償,衛生局說將會派人去稽查。
實際來到餐廳,員工正在準備,要因應連假人潮,還沒營業外頭就開始排隊,控訴的消費者說,當天買當天馬上吃,沒放超過2個小時以上或隔夜。
當事業者(變音處理):「如果真的有這個問題的客人,我們在此先道個歉,那如果他還有機會,再上來山上的話,我們願意就是(賠償)雙倍的價錢。」
北市衛生局食藥管理科長林冠蓁:「將派員前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稽查,並針對作業流程,作業場所及人員衛生加強查核。」
衛生局說如果查到缺失,業者限期沒改善,將依食安法處6萬到2億元罰鍰,另外也提醒,製作食品時,應經過適當冷卻再包裝,民眾購買後沒吃完,要儘速放冰箱冷藏,復熱時充分加熱,避免炎熱天氣,食品腐敗、變質吃了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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