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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po文也不行?阿霞飯店經營之爭二審逆轉 三代將上訴

記者 徐慧珠 / 攝影 顧守昌 李讚盛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03 13:1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3 13:14

台南知名台菜店「阿霞飯店」爆發經營紛爭!二代、三代鬧上了法院,結果,一審認為三代透過網路行銷沒有涉及侵權,但二審結果大逆轉,三代接班人被認定違約,得賠償450萬元,業者在得知消息後,表示連接受媒體訪問都不行,顧客上網po文分享也有疑慮,有點不合理,因此決定提起上訴。

圖/TVBS

 
廚房裡,廚師忙著炒菜,一旁還有人處理紅蟳,因為「招牌紅蟳米糕」可是阿霞飯店最知名的菜色,得知二審被判認定違約,要賠償450萬元,三代接班人有點不解。

三代業者吳健豪:「基本上法院的判決都是尊重,有些部分還是需要討論,所以我們是會針對我的權益去提出訴訟。」

阿霞飯店原本是由創辦人吳錦霞與五弟共同經營,2009年4月,五弟的女兒與二弟的兒子達成協議,約定將經營權明確分為含有網路購物及線上零售的「網路經營權」,以及包含餐廳及飯店的「實體經營權」,分別由他們二人各自負責。

 
二弟派交棒給第三代接班後,成立了「台灣阿霞」公司,還創辦「錦霞樓」實體餐廳。就在創辦人過世後,二代認為三代違約跨入網路行銷,甚至接受媒體採訪違約,雙方鬧上法院。

三代業者吳健豪:「包含現在要來採訪都不行,這件事情就有點蠻矛盾,客人說他來說要分享po文,都不行,這件事情對我們來說是非常有疑慮的。」

一審時,法官認為三代吳健豪並無違約,但另一品牌「錦霞樓」可能會造成混淆,因此判他這部分侵權,應賠償50萬元;但二審大逆轉,法官認為,吳健豪透過臉書、IG行銷違約,沒經二代同意,只能使用實體廣告物宣傳,因此改判他與妻子應連帶賠償450萬元,三代強調,會再提起上訴。

 
 
#阿霞飯店#經營紛爭#法院訴訟#網路行銷#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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