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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暑假想健身,簽訂合約可得看仔細!一位李小姐投訴,加入健身房暑假優惠方案,2個月只要3600,不過因為搬家因素,要求取消或轉讓,卻遭到業者拒絕,才使用過健身房2次,卻被要求支付1個月2500的會費;業者說,因為暑假專案並非全國會員卡,公司規定不能跨區使用,但消保官說,依使用者付費原則,並不能向消費者收取一整個月的月費。
投訴人李小姐:「我只去了2天,而且一天只去1個多小時,要我直接付一個月的會籍2500,我覺得很不合理。」
拿出匯款單,和健身房借的臨時會員卡,李小姐越說越氣憤,因為她只到健身房運動2天,事後搬家因素,不得已要求取消或轉讓,不只遭到業者拒絕,還要求支付一個月2500的會費,李小姐認為根本不合理,就連簽約時間,也和當初口頭答應的的有出入。
李小姐:「為什麼那時候就主動幫我開卡了?我們本來說30日,而且合約都不對啊。」健身房員工:「只要申報報名的時候,他就會以當天做為開卡。」
健身房門口貼著暑假優惠方案,暑假2個月,在指定門市能以3千6的價格,享用健身設施,實際來到健身房,業者說明,暑假專案並非全國卡會員,的確不能跨區使用。
健身房員工 :「3千6那你可能只使用一次,你不想要來的話,就是一個禮拜之內會扣掉,入場費500元跟10%手續費,如果超過一個禮拜的話,就是以(一個月)訂價2千5下去算。」
消保官鄭秋洪:「使用者付費,那也是就她使用的天數,不能講說使用幾天就算一個月。」
李小姐才消費2天卻得支付2千5會費,消保官說,其實已健身房定型化契約規定來說,合約內容並不合理,因為民眾有權利要求終止或跨區使用,就算要付費,也得依使用次數計算。
趁著暑假期間,業者紛紛祭出優惠方案吸客,但合約內容合不合理?民眾還是得看仔細,以免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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