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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不論收入高低租金一樣多 黃國昌轟荒謬、政策開倒車

記者 謝佩穎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3/19 11:2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3/1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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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聯盟發起抗議,立委牛煦庭、黃國昌、黃珊珊到場聲援。(圖/謝佩穎攝)
社會住宅聯盟發起抗議,立委牛煦庭、黃國昌、黃珊珊到場聲援。(圖/謝佩穎攝)

今(19)日社會住宅聯盟發起抗議,認為明明《住宅法》第25條已修法規定,社宅應依「收入」訂定分級租金,但內政部依舊堅持採「身分」別計算租金,批評根本是政策開倒車。

這場抗議活動集結多個民間團體組織,也有跨黨籍的立委到場聲援。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指出,《住宅法》第25條在2021年已明定,依照承租者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但修正至今兩年半,除了雙北、桃園以外的縣市,內政部依然故我採「身分」別計算。勵馨基金會指出,他們所服務的受暴婦女,因為處境與就業能力不同,可負擔的房租能力也不同,當「弱勢」身分消失,不代表他們已經可負擔高額的房租壓力。此外,低薪青年也擔心,就算抽中社宅,薪水超過一半都拿來繳房租,根本不堪負荷。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砲轟中央此舉是「三大荒謬」:「第一,內政部無視修法內容,政策開倒車是第一荒謬、第二荒謬是雙北及桃園蓋了全台近7成的社宅,卻被內政部要求用身分別訂標準、而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在他任內,社宅採用收入分級訂定租金,如今高升至行政院副院長,現在內政部的做法是在打臉鄭文燦嗎?還是鄭文燦背棄當初理想?」並指出,這並非內部層級問題,要行政院長陳建仁、賴清德出來說清楚。

而國民黨立委羅志強批評,內政部這樣的做法就是「三無政府」,作為行政機關,連遵守法律都做不到,還缺乏對弱勢青年的同理心,而當初鄭文燦在桃園市擔任市長時,就依照收入訂租金分級,而現在內政部的做法就是不尊重地方政府,盼未來修法應該有更嚴謹的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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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聯盟#勵馨基金會#黃國昌#內政部#住宅法#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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