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出現這種危險畫面,一名年輕人在馬路上騎車,但他竟然是站在機車踏板上,還高舉雙手,有民眾行車紀錄器拍到這段畫面,覺得實在危險;警方表示,民眾危險駕駛,不僅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最高還能罰到2萬4千元。
穿橘色上衣的騎士騎到下坡路段,突然高舉雙手耍帥,民眾行車紀錄器拍到這一瞬間,車主嚇到了。目擊民眾:「不要命了,你看你看。」
年輕男子不管自身或別人安全,不僅放手騎車,仔細看,他不是坐在椅墊上,而是直挺挺站在機車腳踏墊上,放任機車自己往下坡路段滑行,後方跟著2輛機車騎士,也看到傻眼。民眾:「傷害到無辜的路人的話,對方不是更無辜嗎!」
警方調查,10日上午11點多,彰化員林山腳路段,出現民眾危險駕駛,這名機車騎士看起來大約只有20多歲,已經涉及公共危險罪嫌。交通隊員警蕭鍊定:「危險駕車可以處新台幣大概6千元以上,到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他駕駛。」
警方說從畫面上看不清楚車牌號碼,一旦查到騎士身分,一定會對他開罰,男子不管別人安全,站在機車踏墊上放手騎車,這一刻耍帥耍特技,要是下一秒發生意外,後悔也來不及。
◎危險動作 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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