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一間廟宇,將金爐擺在離廟門約3公尺遠的空地,方便民眾燒金紙,但是這空地卻是國有財產局的土地,國有財產局日前發文請廟方主委把金爐移走,主委因為太忙忘了,1個月後被依竊占國土公訴罪告發,主委十分懊惱,居然因為占用2坪大的地被告。
廟方人員:「在這兒啦,想說那時移到這兒,才不會一個在外、一個在內。」
就是這個擺放在電桿旁的金爐,被控竊占國土,信徒們感到很詑異。廟方人員:「那時候土地公指示要移出去,外面較寬,那時土地沒有人在用。」
原來整個廣場都是國有土地,原本雜草叢生,廟方自行舖設水泥,還在上頭擺放2個金爐,國有財產局日前清查時,發現廟方占用了2坪大,在3月分行文給主委,限期25天移走金爐,不料10分鐘就可以搬走的金爐,因為工作繁忙,主委居然忘記了,國有財產局在4月底行文警方,告發主委竊占國土。廟方人員:「這不必告啦,該他的還他就好了,怎需要告。」
刑警大隊偵四隊長蔡政達:「那是微罪,但竊占國土是公訴罪,所以我們只能依法移送。」
警方說,嘉義市有許多道路、綠地或水溝邊綠地,屬國有財產,卻經常被開墾種菜、設停車棚,都是違法行為,只要有人提告,警方一定會依法偵辦,民眾要特別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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