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怕民眾晚上洽公求助無門,花蓮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員工,不論男女職員,上完1天10小時的正常班後,還得值大夜班到隔天早上8點,接著繼續上班,待在公司時間將近34小時,值班費1小時50元來計算,1年13個執行處就得支出400萬的值班費,但民眾夜間上門詢問的次數,卻是少之又少。
記者:「還有人沒下班喔?」
辦公室燈全關了,黑漆漆一片,但拐個彎卻透出一絲光亮,竟然還有人挑燈夜戰,原來花蓮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員工,無論平日假日得要留人值大夜班,就連女性員工都不例外,這到底為什麼?
法務部執行署主任郭玉堃:「(民眾)跑來這邊需要洽詢一些事件,那我們就一直執行到現在,我們能夠做一個很好的立即回應,因為曾經遇到過,我們還是預作準備。」
為了民眾觀感,一般職員上午8點開始上班,10個小時正班後,直接值大夜,到了隔天上午8點還得繼續上班,直到下午6點才能回家睡覺。
連續34小時不闔眼,就算是鐵打的身體都受不了,而時薪50元加班費來計算,平均1個月2萬2,全台13個執行處,1年值班費400萬。記者:「真的會有人來洽公嗎?」值班員工李有生:「是真的滿少的。」
留守員工表情無奈,畢竟漫漫長夜總是門可羅雀,讓擔心民眾「找嘸人」的美意,反而變成值班人員「等嘸人」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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