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斗六爆出違停亂象,縣府為了保護行人,拓寬人行道加撞防撞桿,結果被汽車駕駛拿來當專屬車位,警方說這已經違法,一次能罰1200。
第一台轎車開走了,換第二台來停,就像是講好的默契,把人行道當成自己的王位,不去找停車格也不去停車場,駕駛們忘了免費的最貴。
亂停人行道,就在雲林斗六,縣府為了改善行人安全,拓寬人行道加裝防撞桿,結果被汽車駕駛亂停罔顧行人權益。
據了解,亂象多半發生在縣府附近,原本路邊停車格不收錢,現在開始收費民眾越來越不守規矩,會開始收停車費,是為了讓大家都有機會停。
公所說,路邊收費停車格有178格,開始收錢後比較沒有人霸占車位,前五分鐘不收費之後每小時20,推行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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