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昨(9)日公布3/20起新冠輕症確診者免隔離,由現行的「5+n」改為「0+n」取消強制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也就是未來輕症免通報也免隔離。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10)日表示,這也表示,3/20之後,輕症患者將不屬於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患者。而這恐怕也會同步影響保險理賠。
3/20日輕症免隔離將上路,且同步多項防疫措施也取消,包括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開立、確診數位證明以及居家照護遠距諮詢,都要走入歷史。民眾確診後不用再強制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並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或發病/採檢陽性滿10天。宣布後,不少民眾關心這樣確診後保險到底還理不理賠,金管會昨日表示,要看法定傳染病定義有沒有修改,需要再釐清。
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10)日表示,未來符合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的患者,臨床條件要發燒高於38度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需要氧氣治療或是其他併發症,且要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才算是第五類傳染病通報對象。且如果符合通報定義,通報就會依照目前規定要入住負壓或專責病房隔離治療。
羅一鈞說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的患者檢驗條件,3/20日後須具有下列任一:臨床檢體分離並鑑定出新冠病毒;臨床檢體新冠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臨床檢體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陽性(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同時刪除家用快篩及家用PCR陽姓,也就是如果住院病患如果是家用快篩陽性,也不會是通報對象。羅一鈞說明,要符合臨床條件和檢驗條件,才是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患者,3/20日後輕症、非肺炎併發症住院的都不是法定傳染病,都不需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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