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每個月來生理期的那幾日,總會感到身體極度不適,對此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就有網友表示,同事因生理期不舒服,想請一天假,然而老闆卻說想請假的話,就要向有特休的人買假,一天1200元,她對此傻眼「這樣合理嗎?」。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發文,她在南部某公司上班,7日有同事因生理期不適,決定向公司請一天生理假,然而,老闆卻回覆「我們公司是沒有生理假、病假的,全部用事假向有特休的人買假,一日1200元」,原PO曬出截圖,並表示「這樣合理嗎?」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表示,「他敢白紙黑字打給你看,還不知道檢舉他?」、「第一次看到請假還要用買的,這可以投訴勞工局了吧」、「直接檢舉了吧!特休能用買的」、「看你要不要申訴,這個一看就很久沒有勞動局的人來走走了」、「直接蒐證去勞動部檢舉」、「第一次聽到買假」、「原來勞基法的規定是擺好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