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里港鄉公所近期發現,路口監視器常常被遮住,原來有候選人的旗幟掛在附近!另外還觀察到,有些競選看板就放在岔路或轉彎處,或者綁在反射鏡旁,很可能造成視線死角。環保局提到,必須事先申請才能掛旗幟,公共設施周圍也有規範。
里港鄉公所秘書謝燦謄:「那個旗幟有時候風飄的話,鏡頭有時候會擋住,公安上的小小問題。」
原來屏東有候選人,把競選旗掛在鄉公所監視器附近,導致畫面被遮擋,在嘉義還能看到,在多岔路口處,競選看板就放路中央的花圃上,這個角度看後方道路就成了視線死角,最怕的還有轉彎處,平常A柱就會擋到視線了,這下更可能看不見來往車輛。
當地居民:「大概最嚴重的話,就是轉角處,因為十字路口是最明顯的,但是轉角處的話,旗幟插了之後會影響轉向的人,會看不到對向來車」
當地居民:「會造成行車人員,開車人員的視線問題。」
還有民眾PO文,希望別綁在路口反射鏡旁,像這個角度,就完全看不到對向車道,但一般民眾根本碰都不敢碰,就是擔心妨礙競選,反而挨罰,環保局也建議,如果嚴重影響交通,一定要通報。
屏東縣環保局環境衛生科長朱博文「懸掛布條旗幟,不得有橫跨車道人行道上方,及十字路口周邊20公尺內,等各項違規行為,以免影響交通安全及環境品質。」
選罷法有規定,不能在道路、機構或學校等公共設施,懸掛競選廣告物,要事先申請才可以,距離年底選舉越近,不少候選人拚版面,廣告文宣就越做越大,就怕市容不美觀,更擔心會影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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