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明誠四路上的大樓建案,被民眾拍攝影片po網,質疑吊臂在半空中吊掛物品,直接懸在馬路的正上方,十分危險!不過,勞檢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確認慢車道上,有以三角錐架起警戒區域,也有人員現場管制,完全符合規範,可能是觀看角度讓民眾誤解了!


工地人員:「會確認(物品)有穩固,下方要有交維管制跟編制人員,正常我們都會有1到2個吧!」

高市勞工局主祕皮忠謀:「我們勞檢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吊掛作業的下方設相關的管制區域,也派有人員在管制指揮。」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業主必須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之虞的作業場所危害,違反的話,可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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