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外交部宣布自今(29)日起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且將於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台簽證,相關條措施如下。
另外,也將全面恢復正常簽證辦理流程,外籍人士得依其來台事由(含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來台簽證。而有關簽證應備文件及申請手續,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有關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申請資訊,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公告。另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應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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