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聽過,《消保法》有明文規定「7天鑑賞期」,消費者可在收到商品7日內無條件退貨,但並非所有產品都適用。一般來說,通常在實體商店都是「貨物售出,概不退換」。最近一名女網友發文抱怨,她到便當店多買一個便當,想退貨卻遭店家拒絕,結果貼文一出,反遭網友群起砲轟「妳邏輯是不是有問題?」
原PO在臉書社團「嘉義綠豆大小事」發文抱怨,她提到自己今天到某便當店買了5個便當,不過兒子突然告知不回家吃飯,所以只吃了4個,剩下的那1個就拿回去店家要求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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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表示,店家不願意退費,店員甚至還說,「便當賣出去就沒有在退的」。聽完對方這樣說,女網友無法接受,她認為這1個便當連拆封都沒拆,時間也才隔2個小時,便當都還有微微溫度,到底有什麼理由不給退錢?邏輯是不是有問題?最後更忍不住狂酸,「祝生意興隆,下次一定不會再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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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們熱烈討論,結果有上千則留言回應;大家一面倒地抨擊原PO,直呼這根本是「奇文共賞」,從沒聽過便當售出後還能退貨的;還有人直言,現在正值炎炎夏日,便當放2個小時才說要拿回來退,食物恐怕已經變質;更有網友拿電影《九品芝麻官》吳孟達的經典台詞反諷,「像這種要求我一輩子還真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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