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環境不景氣,高雄知名連鎖百貨下令各分店比業績,最後一名的分店員工要扣1成薪水;光是基層員工1個月就被扣將近2千元,有員工懷疑這是變相減薪,不過勞工局說,只要員工薪水高於基本工資17200百元,就不算違法。
知名連鎖百貨拚業績,否則扣員工1成薪水,每個月薪水才只有2萬的基層員工,一口氣被扣2千元,員工心裡悶有苦說不出。連鎖百貨員工:「每個政策本來就有好有壞,我是覺得還有改進空間。」
至於業者趕緊澄清不是變相減薪,而是利用獎金和減薪,來激勵各個分店創造業績高峰;還說新政策上路1個月,也沒聽見員工反對聲浪。連鎖百貨人力資源副理蔡志明:「已經公告1個月了,公告1個月了,每個分店都信誓旦旦,大家都想說要得到高額獎金,沒有最後一名的話,好像也不太恰當。」
扣薪水拚業績,業者願意和員工再溝通,主管機關則說,資方不能片面對員工減薪,但資方發放的薪水,只要比1萬7千元的基本工資高都不算違法。
賞罰制度能不能激勵業績和士氣,無法確定,可以肯定的是,大環境不景氣,就連知名百貨也得想方設法、逆境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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