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產後媽媽生完孩子入住月子中心就是想要好好休養,但蘆洲有名媽媽,才入住一周,就被櫃台人員說,因為館內要整修,必須請她移到分館或是回家休養,雖然說會退還未住金額,以及補貼計程車費,還有懲罰性的10%金額,但對於想要好好休息的產後媽媽而言很難接受。
剛生完寶寶的蔡小姐,原先該好好休養,但突如其來的插曲讓她一陣奔波,6月初剖腹完入住蘆洲區一間護理之家,但6/7卻被櫃檯告知,因為6/15要整修,必須請產後媽媽們到分館,或是直接回家休養,雖然說會退還沒住滿天數的金額,加上計程車費用,但蔡小姐認為,怎麼會是施工前7天才告知,很難接受。
投訴產後媽媽蔡小姐:「上個月也剛好是刮風下雨(梅雨)的天氣,這種東西有的媽媽還剖腹,我們只是希望能在這個地方,把月子做完,我不要移動啊。」
蔡小姐也說,當初選月子中心就是有專人照顧,也擔心月子沒做好會有偏頭痛的問題,而月子做到一半被迫換間,蔡小姐就抱怨,原本是感冒或是中暑才會頭痛,現在時不時就有症狀,業者也坦承對媽媽們很不好意思。
蘆洲區護理之家護理長陳小姐:「我們也是迫於無奈,因為我得配合工班,如果再等的話,可能要等到年底,那時候的疫情,也不知道怎麼樣。」
只是說護理之家臨時決定,難道都無法可管?消保官表示,依照定型化契約,業者除了退還沒住的錢,得再賠償未住滿天數的10%。
新北主任消保官王治宇:「沒有住的話,業者還是要多給(消費者)錢,不用住的日子的費用最高10%來算,這就算是對業者的懲罰。」
儘管有懲罰性條款,業者得多付10%的額外費用,但對於想要好好休息的產後媽媽而言,可不一定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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