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指揮中心宣布,進入健身房須打滿三劑疫苗,當時引起爭議,不少民眾、明星表達不滿,認為這是在給健身房貼標籤。消基會今(24)日表示,政策發布後,不少消費者到消基會投訴,表示和健身房業者發生糾紛,消基會表示,指揮中心的3劑令即為請假、終止契約法定理由,屬於不可歸責雙方事由樣態,業者不應收費。
健身房三劑令讓不少民眾抱怨,甚至出現請假、解約潮,也有不少消費者和健身房發生糾紛,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3劑令衍生健身中心退費糾紛」記者會,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表示,指揮中心在4月22日新增的疫苗三劑令,衍生出消費者欲請假、終止契約時被收費、扣款等糾紛。一名李小姐表示,她跟先生各繳1個月新台幣1288元會費,並購買課程,3劑令上路後,她本人因為打完第1劑身體不適,取得醫師證明不適合再施打,她的先生是大學理科教授,對打第3劑有所保留;因為不能進健身房,兩人想辦理請假暫停會籍,卻被要求收手續費599元,且會籍停止不能回溯至4月22日起並扣會費。
李小姐說,有跟類似處境消費者一起找消保官協助,也請立委幫忙並召開過協調會,會中消保官明確指出消費者不用付599元,但是業者引述體育署的指引為根據、不予理會,並說除非政府願意補助業者。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表示,現行法規沒有強制國人有接種疫苗的義務,打了疫苗,其實一樣會感染、傳染他人,未接種者的基本權益應受公平保障,且疫苗是依「緊急使用授權(EUA)」提供施打,施打者需承受風險,民眾有個人理由、健康因素,自然可免予施打。黃怡騰補充,消基會認為3劑令即是阻止消費者行使契約權利的法定理由,法律上不可歸責於消費者,同時也對業者營運不利,呼籲政府應檢視是不是該取消。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