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小吃店老闆,因為電費超高,只要一到夏天都超過4萬多元,他自掏腰包把舊電表送標檢局檢驗,才發現竟然比一般電表跳度數快了77%,店家質疑過去5年來,被超收了34萬的電費,法院最後判決,台電必須賠償一年的電費7萬8千元。
夏天一到氣溫飆高,冷氣不得不開,電費卻高的誇張;一開始,業者還以為是自己的問題,要求所有員工加強節能減碳。
店員:「沒有客人的話,我們就是冷氣會關掉,然後電風扇就是開少一點吊扇,或是旁邊電風扇,用少支一點。」
什麼方法都試了,電費還是貴的嚇人,冬天1萬多元,夏天就一定高出1倍以上,張老闆忍不住,請台電把電表拆下來送驗,才發現自己當了冤大頭。
業者張景裕:「為什麼台電檢驗正常的電表,送標檢局檢驗之後會是快轉77%,換新表之後,(電費)就創歷年來新低,甚至比我5年前還低很多。」
換了新電表,才發現原來自己用電可以那麼省,同樣是7月份,95年7月,換電表之前電費繳了4萬2千多元,96年7月,換電表之後只剩下2萬多。
張老闆不甘心被台電白收電費告上法院,一審判他敗訴,二審判決下來台電要退還一年份的超收費用7萬8千多元;判決確定,剛好打平所有的訴訟費用,張老闆只能嘆氣,這場訴訟根本讓他做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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