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一場滂沱大雨,變成落湯雞的還有這一群人,200輛重機上街頭爭取路權,從台北市政府出發到交通部陳情,希望黃牌重機路權可以比照紅牌車的路權,行駛高架橋、快速道路,不過這場雨中陳情似乎沒用,因為交通部斬釘截鐵地說不可能。
重機騎士:「還我黃牌路權!還我黃牌路權!」
浩浩蕩蕩要陳情,無奈大雨大雨下不停,不過抗議還是要有型,為了保持很Man的男人味,有人就是堅持不穿雨衣。
200輛重型機車騎士們,是要為黃牌重機請命,要交通部還給他們應有的路權。重機騎士:「黃牌行駛無罪,黃牌行駛無罪。」
讓騎士搞不懂的是,不論黃牌還是紅牌車,駕照上都屬大型重型機車,明明是一樣的類型,行車命運卻大不同。
重機全國促進會理事長陳豐運:「致使我們的黃牌機車行駛快車道處於違法,行駛機慢車道又違規,那我想試問交通部,是不是給我們加個螺旋槳,給我們當作直升機,不然我們的路權在哪裡?」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許俊逸:「我們不會提出這個修法的。」
依目前規定,550c.c.以上的紅牌車,路權比照汽車,不管是高架橋還是快速道路都暢行無阻,反觀介於249c.c.到549c.c.的黃牌車,被歸類只能走一般機車路線,無法體會騎重機的快感。
交通部說的清楚,看來黃牌騎士爭路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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