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南區就有一棟7層樓老屋,裡面頂樓住著一名六旬婦人,喜歡撿雜物堆置公共空間,導致環境髒亂,還時常發出惡臭,沒人敢來住之外,房子也賣不出去,有房仲說當地均價一坪約20萬,但是老婦這一棟6樓以上開出6萬低價,也沒人願意買。
房仲沈政興先生:「養了二、三十隻的老鼠那四隻狗,那老鼠跟狗是跟老婦一起睡的,公共空間通通都是雜物跟廢棄物,等於她一個人,佔了7樓跟頂樓整個公共空間,是蠻誇張的那如果發生火災,勢必是非常危險的。」
房仲說住這一棟七樓的婦人,喜歡撿雜物回來堆積,更把老鼠當寵物養,時常在地板潑灑廚餘餵食,附近房價一坪約20萬左右,但是婦人這一鬧,低樓層剩10幾萬,6樓以上開出6萬低價也沒人願意買。
六樓住戶:「好多老鼠,都是老鼠是屎的味道,這個環境衛生啊,變成老鼠都會每一層樓都會亂竄。」
住戶指控,這種情形已經持續10幾年,真的不知道怎麼解決。
而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其中的惡鄰條款,鄰居們可以組成管委會,針對任意棄置垃圾,報告主管機關處3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還能連續處罰;要是惡鄰依然故我,管委會可以下最後通牒,請惡鄰3個月限期改善,要是所有屋主決議通過,就能訴請法院強制遷離屋主。
不過房仲無奈表示,這一棟屋主都是七、八十歲的長輩,該如何讓管委會運作,只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幫幫忙,協助大家趕走惡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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