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控訴自己的媽媽在汽車旅館應徵房務,過年期間上班途中出車禍,隔天仍帶傷工作,卻突然通知被開除,控訴業者沒提前告知,也沒給資遣費和離職證明,就連職災保險都沒保,旅館業者回應,資遣費有準備,但和對方聯繫溝通有落差,也強調加保都按照法規。
投訴民眾Peggy:「醫生說她(媽媽)的手臂裡,還有一些小血塊,她現在每天都做復健,我們初二摔的,初三她帶病去上班,初三她去上班的時候,就跟媽媽說叫她到旁邊說,妳做到今天就好明天不用來了。」
當初應徵房務人員,12/4到職,指控當初談好試用期3個月,旅館業者卻沒提早告知,說開除就開除,沒給資遣費和離職證明,加碼控訴連「意外險」,都沒幫員工保。
不能接受家人被無預警告知開除,甚至車禍後公司不聞不問,但汽車旅館業者反駁,是對方沒提出要求。
汽車旅館副理周先生:「她並沒有跟我們申請,有關於非自願離職證明,所以說我們是可以開立給她的,資遣費的部分在這過程中,我們一直跟他們取得聯繫,但沒有聯繫的很順遂。」
業者澄清有準備資遣費,但持續和投訴人溝通,而對方沒有說明,需要加保職災險,強調都有按照法規,勞動部說明,如果是65歲以上再就業,領過老年給付勞工,不能參加勞保和就保,但雇主得提繳6%勞退,公司如果願意,得加職災保險,5/1後納入強制規定,業者得多注意,否則踩紅線吃上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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