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本土疫情升溫,各界都關注接下來農曆春節是否要升級三級警戒,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公布,自1月25日起至2月7日「全國維持二級警戒」,維持加嚴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指揮中心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宣布,1月25日至2月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維持加嚴之戴口罩規定,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一)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禁止飲食。
五、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六、餐飮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另外全國醫院禁止探病、長照機構禁止探視,符合例外情形經醫院同意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探病者為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以公費篩檢,未完成者,以自費篩檢;而長照機構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最後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