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大廠「愛迪達」與本土球鞋廠商「將門」,因為商標都有3條斜線很相似,在26個國家纏訟24年,「將門」公司節節敗退,唯一勝訴的官司就在台灣,高等行政法院之前認定商標的確會混淆,判決較晚註冊的愛迪達商標敗訴,必須撤銷商標;不過愛迪達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最近廢棄原判決,全案發回重審。
愛迪達和將門的商標,到底像不像?我們仔細比一比,愛迪達和將門的商標構圖,都是由右到左,長度漸減的3條斜線,不過在圖案底下,愛迪達和將門,一個是英文一個是中文,這也是為什麼最高行政法院會判定,2個商標不相似,不會造成混淆。
另外,法官也認為,品牌如果經過長期推廣,能讓消費者熟悉,就算近似也能註冊;事實上,愛迪達和將門為了這3條線誰像誰,官司打了24年,地點更遍及五大洲、26個國家。
雙方交戰,將門一路兵敗如山倒,甚至花了20億打官司,好不容易在台灣找回希望,智慧財產局認定,將門商標在1982年就註冊,比愛迪達早了8年,因此撤銷愛迪達的商標註冊。
不過,愛迪達可不認輸,強調早在民國38年,就創先使用3條線商標,雖然是20年後才在台灣註冊,不過將門是在30年後,才設計出這樣的圖案;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有道理,全案又發回重審,這場3條線的商標大戰,未來還得繼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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