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蔡小姐,她的奶奶發燒送急診,急需找看護照顧,醫院櫃台留下仲介媒合名片,她打電話找來一位越南籍看護,照顧一個禮拜,移民署專勤報查獲外籍看護是逃逸移工,蔡小姐在不知情狀況聘雇非法移工,因此被開罰十萬元,她不服還打官司盼撤銷裁罰處分,最後還是失敗,因此依法,雇主在聘任之前,有責任查看照護員有沒有合法居留證。
蔡小姐拿著拍下來的名片,原來她的奶奶三年前因為發燒送急診,急需找看護,醫院因為配合的看護不足,建議她到櫃台拿名片,反而惹上麻煩。
當事人蔡小姐:「也跟我的奶奶對答也很好,所以我只確認了聯絡資訊,跟仲介她是不是從越南派來的。所以我沒想到說,就是在第七天的時候,就被抓走了。」
越南籍看護才照顧奶奶不到一週,在醫院內就被專勤隊人員找上門,家屬一頭霧水,過沒多久,勞工局裁處書出爐,指出家屬未善盡身分查證注意義務,就聘請非法移工,讓蔡小姐好委屈。
當事人蔡小姐:「最最末端被受騙的民眾,那為什麼我們真的因為受騙,卻要背負這麼高額10萬元的罰金,我覺得也不合理。」
蔡小姐不服,向高市府提起訴願遭駁回,又找律師打官司,蔡小姐認為,自己是誤信非法仲介,根本不知道對方是非法移工。但雇用期間,仲介根本沒提供合法居留證等相關證明,二審法官認為,沒有盡到查證義務,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仍然判處10萬元。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專員陸秀如:「其實在聘僱外籍移工的部分,首先要先看一下居留證,合法居留證,如果檢查一下居留證,仔細核對一下她的證件跟本人是不是相同的。」
是誰花錢找看護工就罰誰,畢竟雇主要查證看護員有沒有合法居留權,只是家屬認為,透過醫院介紹,應該有保障,才沒想這麼多,其實勞工局也成立合格照服員平台,避免民眾誤找逃逸外籍移工,造成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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