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民生社區有民眾收到公告,說因為有住戶垃圾分類不確實,因此九月開始停收垃圾,原來當地的公寓住戶,和民間清運公司合作,每兩個月費500元,請他們來處理垃圾,但業者在巷口做分類被檢舉,屢屢遭到開罰,因此中止服務,影響遍及半個里。
巷口馬路上的確留下一片汙垢,清運業者就是把收來的垃圾,在人行道和路面進行分類整理,除了周三和周日沒收垃圾,一個禮拜來五天,時間落在下午四點到六點左右。
當地住戶:「照(公告)這個時間去倒,(以前)這樣子比較方便,因為這樣子我們放著他(業者)收走,不然我們兩個都那麼老了,所以就要等孫子拿(垃圾)去倒。」
居民說清運業者,負責收周邊公寓垃圾,每戶兩個月收500元,費用不貴,垃圾放在一樓大門內的空間,業者會開門收走,現在業者停收不續約,民眾要自己追清潔隊隊垃圾車,固定三個時段、附近有三個地點,公告要大家自行拿去丟,別放樓梯間。
北市環保局科長黃寬助:「如果說他有夾帶回收物,我們(垃圾車)是可以拒收的,業者如果沒有做好,所謂的分類的工作那任意排出,我們還是依廢清法,第12條還有50條來罰款。」
因為是民間清運業者,所以等同買賣契約,業者已經沒繼續收費,所以終止服務沒有問題。
過去在新北三重某大樓,也因為部分住戶垃圾分類,與垃圾放置習慣不佳,調整垃圾回收室開放時間,每天限兩個時段。
住戶說的確有因此減少垃圾量,大家也更確實分類,民間業者清運垃圾,如果混雜回收物,最高會被罰6000元,不得不中止服務避免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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