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情色光碟、汽車旅館或檳榔攤業者,為了吸引顧客上門,往往會張貼清涼廣告,但小心會被罰;台北縣政府組成稽查小組,對業者宣導,如果1個月內違規沒改善,最高可處4萬元罰款。
民眾走在路上,常常一抬頭就是一張女性裸露的廣告,台北縣政府擔心路上的色情廣告或看板,會影響孩童身心健康,最近組成聯合稽查小組,要求業者不能以女優海報作為攬客廣告,情色光碟或情趣用品店則必須在入口標示「未滿18歲禁止進入」的標語,就連玻璃也必須加上布幔或是打霧。
1個月宣導期後,違規的業者若是不聽勸導,最高將可開罰4萬元,而學校方圓5百公尺內的情色用品店業者,更是嚴查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