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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菜條款」 貧生優先窮苦人後領

記者 林志恆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1/07 13:0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學生吃不完的營養午餐,教育部現在訂出「剩菜條款」,原因是國中小學營養午餐的錢是學生家長付的,所以剩飯剩菜也是屬於學生的,往後各個學校的剩菜,必須先給校內貧困學生,有多餘的才能發給校外人士,對於長期向學校領取剩菜的低收入戶民眾,可要開始煩惱往後三餐怎麼辦!

往後校外人士要到學校包剩下的營養午餐,恐怕很困難,因為教育部將增訂「剩菜條款」,也就是剩飯剩菜,必須先給校內貧困學生,如果有剩下的才能發給其他人。斗六國中老師:「里長有證明的話,目前暫時沒有工作,家裡沒有收入,如果向校方提出申請的話,我們會斟酌情形。」

雲林斗六國中每天到了中午吃飯時間,校門口就會出現將近20名低收入戶民眾,排隊包剩飯剩菜,如果剩菜條款正式實施,影響最大的,恐怕是這群靠學校剩菜過生活的窮苦人家。包剩菜民眾:「生活好過的話,也不用來撿剩菜,不好過才來這裡撿剩菜,老了沒人要雇我。」

包剩菜民眾:「沒飯領再想辦法,如果這裡沒得拿再去別地方請。」

生活已經辛苦到,天天得到學校拿剩菜的地步,有些人甚至是靠剩下的營養午餐,三餐才能獲得溫飽,現在教育部的新條款一出,大家已經開始煩惱,往後三餐怎麼辦。

#營養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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