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瓦斯行租瓦斯桶,要用的是裡頭的瓦斯,但消費者不只要付瓦斯費,就連裝瓦斯的鋼瓶,消費者也要再負擔一筆押瓶金;消基會最新調查就指出,有4成瓦斯行,只要使用超過半年,民眾就被要求強迫買斷,就算用不到了,要請業者回收,頂多只能拿回1、200元回收金,相當於當初押金的1/10,實在很不合理,還有只給租一個月而已;被點名的瓦斯行業者喊冤,租用期限可以再協商來延長,但也坦承,使用超過3個月,得另外再酌收個300元的檢驗費。
換下舊的瓦斯,搬走新的,這一家瓦斯行就是被消基會點名,瓦斯鋼瓶只能租一個月,超過期限,1300的押金,就沒法全額退回,但業者喊冤。
瓦斯行業者:「期限到之前通知,我們再協商,我們都OK啊,超過3個月以上,不會到一年之內,就是收300元檢驗費。」
就是因為有民眾投訴,買了3個瓦斯鋼瓶,共付3000元押瓶金,半年後不用要退了,卻只能拿回300元,讓他氣到不行。
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消費者使用瓦斯桶,只是使用裡面的瓦斯氣,而不是使用瓦斯桶,成本應該是由業者來處理。」
這次共調查台北跟高雄10家瓦斯行,不合理地方還不少,押瓶費從1200到1500都有,但4成瓦斯行都是使用半年,民眾就得買斷,但都不需要了,買斷瓦斯鋼瓶要幹嘛?要是請瓦斯行回收,7成頂多給個1到200元的回收費,有的甚至才使用一個月,租金也要扣個50元。
再拿瓦斯費為例,16公斤裝的瓦斯,南北大不同,最低570最高到740,實在差很大;就因為現行沒有訂出共通規範,消基會只能呼籲坊間瓦斯業者,面對消費者能夠摸著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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