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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涉性侵卻教公民 家長不滿續聘

記者 莊雁程 / 攝影 李讚盛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09/11/10 18:3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高雄縣傳出有男老師在校外性侵女子,判刑確定獲得緩刑,學校不但續聘,還教學生「公民與道德」,家長不滿的留言,塞爆教師會的網站!校方無奈地說,教評會因為認為他性侵的不是學生,犯案也不是在上課時間,決定續聘,這樣的理由讓家長不能接受。

站在講台上專心教學,他就是被控校外性侵,卻回到學校繼續教公民與教育,引發爭議的老師。高雄縣教師會常務理事:「學校聘請一個強姦犯來教公民與道德,我請問一下,哪個子女敢給強姦犯教公民與道德。」

學生:「為人師表做出這種事!」

高雄縣教師會的網站,幾乎被不滿的留言塞爆,有人大罵校長無能,怎麼能容忍強姦犯,還有人要校長下台負責,被當成箭靶,校長卻說老師的去留是由學校教評會決定,他也無可奈何。

不過這位老師在校外和朋友唱KTV,卻趁著小姐喝醉酒性侵,法院判決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這樣的老師學校怎麼還會續聘?校長:「他有悔意他判緩刑,教師法7項沒緩刑才解聘。」

高縣教育處科長徐易男:「(續聘)有照我們教評會,出席的人數開會流程符合。」

翻開教師法第十四條,上頭寫著教師遭判處有期徒刑,不是緩刑才能不續聘,加上他犯案地點在校外,教評會才投票通過讓他留下來,雖說於法有據,但一名涉及性侵的老師在校園活動,也難免讓家長擔心孩子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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