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過年,不少人都會想放煙火來慶祝,台北市的河濱公園成了首選,但其實這樣可能會觸法,因為北市府只有「除夕和初一」在全台北開放三處河濱公園施放煙火,初二過後,就回歸平日,也就是只有「溪洲福和河濱公園」能夠施放!
煙火升空,璀璨亮麗,這從橋上拍過去的鏡頭,距離看起來很近!
拍攝民眾:「是在裡面嗎?嗯,河堤裡面喔對。」
拍攝民眾:「現在開始有人在玩仙女棒。」
因此整個河濱公園全都霧茫茫一片,大過年不少人都會放放煙火,這個時間點是初三晚上,但其實是違法的!
記者李品誼:「彩虹橋河濱公園裡貼著不少,禁止施放煙火的公告,因為從大年初二起要施放煙火,只能在福和河濱公園。」
北市府本來就有規定,平日施放煙火,就只能在溪洲福和河濱公園,而春節初二到初午也照平日規定,只有除夕初一才會多開,福安河濱公園還有關渡水岸公園這兩處來施放煙火!
而實際直擊,河濱公園的垃圾桶,也有很多煙火垃圾,其實亂放鞭放有罰則,照次數開罰2400到6千元,不過這幾天北市府也沒嚴抓,也難怪民眾在禁止放煙火的河濱公園!
煙火還是照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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