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人生大事,但時常發生婚前條件喬不攏就落得分手的下場。最近有一名男子準備和女友結婚,對方家境優渥,準岳父母表示不用聘金和聘禮,還會送「2間房子」當嫁妝,不過準岳父開出3項婚前協議,內容讓他認為「自尊與信任被凌遲」,至今仍猶豫不決,只好上網求問網友該怎麼做。
男子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提到,女友是獨生女,國立大學畢業,目前在學術單位上班,算是公務員,兩人交往一段時間論及婚嫁,日前拜會準岳父母時,女方家沒有要求任何聘禮,但開出3個條件。
「第一、婚後第一個孩子由戶政抽籤決定,若抽得母姓,男方不得有議,第二個孩子可隨父姓,若立場調換第二個孩子須隨母姓;第二、逢年過節各自回各自的家;第三、婚後不與父母同住,女方家可出頭款購屋,貸款由男方支付」。
原PO透露,女方準備的2間房,分別位於北市中正區和桃園藝文特區,都已經過戶到女友名下,動產則有「AAPL股票20000股、RDSA股票20000股」,都是女友父親用女友的名字開戶購買的。
看完男子的困擾,網友們議論紛紛,吸引超過1萬人按讚、8千多則留言回應,大家紛紛直呼「若今天換作是你的女兒,你是否還會覺得這樣是在凌遲對方呢?」、「光是股票就350萬美金,拜託千萬不要簽,把凌遲的機會讓給別人」、「你不簽?我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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