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王小姐在12月初,收到監理所法務部的「強制扣款單」,打電話詢問,是機車停車單遲遲未繳,但機車長期放在彰化老家,開單地點卻是在台中,原來是收費員誤植車牌開錯單,但誤開了700元罰金,監理所依照流程只退給他450元,表示要王小姐自行吸收250元手續費,讓他感到相當不解。
他把事發經過po上網,被通知強制扣款700元,還直呼過程真的非常瞎。
投訴人王小姐:「法務部有一位先生有致電給我,跟我講說我這個機車是因為在台中停車,那個停車費一直沒有繳,所以這是沒有繳停車費的罰金,機車都在彰化,不可能騎那麼遠到台中去,就算要到台中,也是會開車不可能騎機車去。」
原來強制扣款是因為,機車後座把手貼著的停車單,彰化監理所說有催繳,事後又再加上罰金,王小姐原先不以為意,但得知停車地點是在台中,才發現有可能是監理所搞錯了。
投訴人王小姐:「查完之後才說當天的開單人員,不知道是看錯還是打錯,車牌打錯罰錯對象就對了。」
一問之下才知道是,台中收費人員在開單時誤植了車牌號碼,原先想說後續協助退費就好,1月20日又收到監理所回函,表示後續辦理退款450元,但手續費250元要自行吸收。
投訴人王小姐:「一張單子來就可以直接扣我的錢,要你退還錢給我,我卻要跑一堆的流程,他們扣錯,為什麼我還要特地請假,去辦這個事情。」
彰化監理所則回應,一切依照作業流程。
彰化監理站洪股長:「我們有協助民眾辦理退款的部分,另外的250塊是郵局手續費,我們已經跟(台中市府)交通局連繫,去做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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