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健康食品須獲衛福部「小綠人」標章,才能宣稱保健功效,但健康食品的動物試驗方法屢遭動保團體批評。食藥署今天宣布,未來須事先審查,確保沒有虐待動物才能展開試驗。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告修正「健康食品安全評估方法」,即日起生效,但考量實務執行面及因應緩衝,公告生效日起2年內的查驗登記申請案適用修正前公告方法。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楊依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次修正共有3大重點,首先是明訂健康食品安全評估試驗應符合食藥署訂定公告的「非臨床試驗優良操作規範」,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國際組織或國家公告的優良實驗室操作(GLP),且試驗執行前須事先經過執行單位的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審查通過以確保不會有涉及虐待動物的狀況發生。
其次,增訂實驗執行單位及執行人的相關規範,楊依珍說,包括試驗物質給予途徑、劑量範圍及組織病理檢驗項目等相關規範;第三,合併並刪除非必要試驗,落實試驗動物減量。
楊依珍說,食藥署早在前幾年就考慮與國際接軌,跟進健康食品安全評估考量試驗動物福祉的3R精神,包括取代(Replace)、減量(Reduce)及實驗精緻化(Refine),透過這次修法一併入法嚴管,未來業者若不符規定,一律不予審核通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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