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女子在2日晚上七點多時,把車停到一間民宿的停車位後就離開,隔天業者找不到人,也聯繫不上車主,就報警求救,但還是連絡不上對方,於是業者乾脆把車橫擋在對方車後,就去旅遊,之後女車主帶著另一名男子,要回來取車時,和民宿的房東當場爆發口角,不久後民宿業者趕回來,警方也趕到場處理,雙方這才和解,把車輛移除。
大馬路旁雙方你一言我一句,吵得不可開交,時間推回3日,綠色轎車緩緩停進車格裡,但這裡其實是民宿業者的停車位,隔天民宿業者看見車格裡停了一輛陌生車輛,覺得相當錯愕,對方來取車時,還對著民宿的房東一陣大罵。
民宿老闆:「他們在講,他們在那邊罵,罵到很大聲,我在樓上我就聽見,我就看見,怎麼可以對一個老人家這麼兇。」
民宿業者:「昨天下午打電話給我,說『沒有啦,我是記者來這邊採訪』。」
但民宿老闆不在,他們找上房東,雙方爆發口角,不久後民宿老闆趕回來,警方也到場處理。
女車主友人vs.女車主:「對方怎麼說?(對方說人在外地。) 我就再問妳,妳也不對啊,繼續等,讓她這樣等三天嗎?」
女車主友人vs.員警:「長官我第一個就罵她(女車主)不對,不管他們有沒有標示,妳就不能停在騎樓下面。」
幸好警方調解下,雙方已經和解,車輛也都移除,而民宿業者也不打算提告。
民宿業者vs.女子:「妳把車停在人家家裡面,你說我們妨礙你自由?(我們有打電話告知給你。)」
只是擅自停放私人車位,屬於民事侵權糾紛,由於車輛屬於動產,停放期間民宿業者,如果請拖吊車前來處理,恐怕也有觸法疑慮,女車主的行為,也讓民宿業者氣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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