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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房東無故解約! 2單親媽帶3幼子找嘸房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哀招賢 方志成 報導
發佈時間:2020/10/24 20:53
最後更新時間:2020/10/24 21:52

高雄一名劉小姐,單親帶著兩個孩子,和另外一個單親媽媽,兩人為了減輕負擔,承租社會住宅,結果租約還沒到期,就遇到房東臨時喊卡不租了,按照合約賠償一個月七千五的違約金,但只給劉小姐28天的時間找房子,兩名單親媽媽要帶小孩又要工作,實在有困難,沒想到房東期限一到,竟然帶人闖屋點交,雙方沒有共識。

圖/TVBS

 
當事租客劉小姐友人:「現在房東私自打開門了。」

被要求提前退租,到了指定時間,竟拍下,房東帶著兩名代管業者,直接開門,進屋,讓租客劉小姐不能接受,直接報警處裡。

現場員警vs.代管業者:「可能要先跟警察釐清這些狀況。」

 
圖/TVBS

房東看到員警、房客都找來了,直接丟下代管業者,自己離開現場,不願意多做回應,但劉小姐堅持對闖入民宅的三人提告。

劉小姐友人vs.員警:「就是有確定要提告嗎?對他們要提告就是提告無故入侵。」

圖/TVBS

這麼堅持,劉小姐說都是為了三個孩子,單親的她,現在和另一名單親媽帶著小孩一起生活,互相扶持,為了減輕負擔,今年3月承租了社會住宅,簽了一年約,沒想到才租半年,就被房東告知提前解約,給他們28天找房子,限期10月24日交屋,但短時間內找房子有一定的困難度。

當事租客劉小姐:「這樣不足1個月的時間,這樣真的太趕了,然後他們房東的意思還是堅持就是能24日交就是24日交屋。」

代管業者vs.記者:「房東說想收回房子,對不想租了,他有說原因嗎,房東因為違約,所以他願意付違約金,有告知房客了。」

高市都發局住宅發展處長翁浩建:「租賃就是契約雙方,就依照這個契約所訂的條款去處理。」

 
不是惡房客,現在面臨找無房子的困境,所承租的社會住宅,是由政府提供補助金費給代管業者,讓房東以優惠價格出租,沒想到發生提前解約糾紛,但現在僅靠代管業者照合約處裡,讓租客質疑沒有保障,目前都發局針對個案介入,希望透過代管業者,盡快幫兩名單親媽媽找到棲身之所,不讓孩子們流落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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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退租#租客#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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