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不停飛散寶特瓶的回收車,屬於屏東縣環保局委外的合作廠商,在馬路上危險駕駛,司機被攔下來,竟然任何補救措施都不做,繼續把車開走!事實上,這樣的行為不但觸犯環保法規,也違反交通管理條例,2個單位都可以開罰。
記者:「你知不知道你上面的垃圾,一些寶特瓶全都掉下來?」司機:「等一下去看看。」
沿途散播寶特瓶,司機說要下車查看,卻是隨便看了兩眼,拍拍屁股走人,這樣的環保回收車在馬路上趴趴走,實在超危險!回收業者:「它一定都有蓋網子,如果沒蓋網子,寶特瓶會飛散嘛。」
真的是睜眼說瞎話,有覆蓋網的應該像左邊這樣才對,撒落寶特瓶的回收車,堆的可是一個個布袋,加上上頭可能有破洞才沿途掉瓶子;令人難以相信的是,業者竟然是環保局委外合作的廠商。環保局人員:「有掉落物品或滴落污水,都屬於污染地面的行為,我們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是要處罰。」
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可是觸犯自家老闆的環保法規,污染路面可罰1千5到6千,同時它也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千到9千罰鍰;做的是環保局的生意,卻違反環保法規,萬一釀成意外,後果更是難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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