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有一名王先生,欠了銀行卡債15萬元,他從去年3月每個月定期繳最低金額3500元來還款,不過還了1年,所欠的金額居然還是原地踏步,一查之下才發現,原來銀行把他的扣款日期搞錯了,讓他每個月都是延遲繳款,而繳費的3500元,全都只在還逾期受罰的手續費和循環利息。
王先生拿著4、5月的信用卡帳單,直說真的很誇張,全是因為欠了15萬元的卡債,還了1年,怎麼帳單數字不但沒變少,反而越變越多?受害卡友王先生:「我已經有卡債,再累積下去,讓我更沉重。」
王先生拿出4月份帳單,上面寫的應繳款金額是14萬664元,王先生繳了錢,5月份的帳單,應繳金額卻變成14萬1483元,比起前一個月多出719元,卡債怎麼還也還不完,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王先生:「我的截止日期是每個月28日,不過我繳款日期是5日,所以期間的6天都是逾期,我每個月繳3500元,幾乎都在繳(逾期)利息,這樣我繳10年也繳不完。」
王先生說沒有逾期繳費,帳單上卻出現循環利息,王先生詢問銀行,才發現是他們弄錯了繳款截止日期,才讓帳單上出現逾期手續費2500元,王先生每個月繳的3500元幾乎全都在繳利息,本金根本沒還到,銀行也承認疏失。銀行業者:「因為每個月都是不同人處理,所以如果沒有留意(就會出問題)。」
就是因為銀行沒注意,造成王先生還款一年多還在原地踏步,光2個月就多繳滯納金5千多元,消保單位提醒民眾,收到帳單繳款前可要看清楚,否則只是多繳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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