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19歲工讀生PO文求助,說自己在百貨公司專櫃打工,下班時忘記將櫃位一盞燈具關閉,結果隔天被樓管開出1萬元的罰單,對此,百貨業者強調,要求下班關燈是基於消防安全考量,調查發現當天專櫃是一整排燈沒關,才會開出罰單,但主要用意是警告,沒有真的罰款!
有19歲工讀生在專櫃和銷售人員工會成立的臉書粉專PO文,說自己下班前有一盞小燈沒關到,但百貨要罰一萬,問大家有沒有什麼解決辦法。
民眾:「一萬元的處罰太重,可以漸進式處罰,屢勸不聽才罰那麼重,否則沒有必要這樣子。」
開出罰單的是台中市這家連鎖百貨商場,11點開門做生意,櫃位上的燈當然都點亮了,但業者說,從今年三月起就開始宣導,因為消防安全考量,員工下班離開時要關閉所有電源,在廠商附註合約也都有講清楚,甚至建議裝設定時的關閉裝置,不過也強調,這罰單違規人空白,違規人簽名處也空白,並沒有真的開罰,但仔細看這單位主管欄旁邊有一處被塗黑,不確定是誰的簽名,百貨業者說,不知道為何隔天工讀生就沒有去上班,但實際調查,當晚專櫃其實是一整排燈沒有關!
百貨公司副理林傑恩:「一方面當然是希望可以節省能源,一方面當然是希望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比如說電線走火或是有消防的疑慮,這個櫃已經被開了三次這個罰單。」
百貨公司強調,事後專櫃統一裝設自動關燈系統,因此也撤銷了這開出的萬元罰單,但一開始這萬元罰單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台中市勞工局強調,目前沒有接到投訴,但還是會派員到場了解釐清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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