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知名連鎖超商的員工爆料,公司要求端午節肉粽,每人必須達到8千元業績,母親節蛋糕要做到4千5百元,如果賣不出去,就要員工自掏腰包買下,沒有的話,超商表示,逢年過節都會給各分店訂定業績目標比賽,賣得好的話會發給獎金,可能因為績效會列入各店長年終考績,分店長才會要員工自行吸收,公司說,如果查證屬實,將會處份店長。
一看到媒體拍攝,超商主任立刻把肉粽車推離賣場,會這麼敏感,原因是有超商員工爆料,店長要求每位員工,必須賣出20幾串,8千元業績的肉粽,如果沒有達到目標就要自己花錢買下,超商出面解釋,沒有這種規定。
超商處長趙宏文:「公司會請店長要求我們的員工,在面銷的時候,可能做一些怎樣比較態度適切的,就是把這個產品順利面銷出去,員工的解讀上,會覺得說,你好像一直強迫我、壓制我。」
自家員工還說,母親節檔期,每人身上都揹著4千5百元蛋糕業績壓力,才剛結束緊接著又要賣肉粽,公司還要求,業績倒數5名員工要晚1個小時下班,而且沒有薪水,實在不合理,但原本公告的白板,已經緊急把字擦掉,換成公司的最新公告。記者:「你分配到的肉粽賣完了嗎?」超商員工:「嗯,沒有耶,沒有這種規定。」
員工像是被下了封口令,個個敢怒不敢言,超商發言人說,這家分店的端午業績目標是1個月要做到32萬,績效成果會列入分店長的年終考核,39家店會各自比賽,贏得還會有獎金,可能是這個原因才會要員工努力賣肉粽。趙宏文:「年節商品不止一樣而已,這個部份我們列入店長和副店長的績效。」
公司強調,員工的年度考績,不是分店長一個人在評筆,所以不會因為達不到各分店訂定的個人業績,而影響考核績效,更不會有處份,對於員工指控,要自行吸收的問題,公司內部也會調查,如果是真的,將會處份下達不合理指令的分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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