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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模仿挨告! 分身「廖雷」判賠44萬給「陳雷」


發佈時間:2020/03/07 20:47
最後更新時間:2020/03/07 20:47

本名廖本興的藝人,模仿陳雷長達15年,還對外宣稱是「程雷」,後來本尊陳雷提告,兩人和解,要求不能再模仿,否則一次賠償10萬元,沒想到程雷改名廖雷,又八次演唱被抓包,陳雷這回提告求償80萬,法官認為其中四次,表明是廖雷,但服裝跟演唱方式很像,判決賠償44萬,廖雷下午現身,他說不會再上訴,以後也不會再唱陳雷的歌,以免觸法。

圖/TVBS

 
街頭藝人廖雷:「對的事情,就要堅持。」

戴著白色紳士帽,全深黑,外頭再搭配銀色流蘇的白色外套,乍看之下還以為是他。

藝人陳雷:「人生海海,甘需要攏瞭解,有時仔清醒,有時青菜。」

 
都戴細框眼鏡,頭上頂紳士帽、穿西裝,但長相不同,左邊的男子本名叫做廖本興,早期藝名取名為程雷,程是里程的程,因為聲音跟打扮都像本尊陳雷,兩年前,因此挨告,後來雙方和解,廖本興把藝名改為廖雷,繼續模仿表演,第二次被告,原來第一次打官司時,雙方簽下和解書,其中一條規定,如果廖本興在公共場合,再穿與陳雷相似服裝演唱陳雷歌曲,一次違約金10萬元。

圖/TVBS

陳雷團隊,把廖本興表演一次次紀錄下來,認為這件黃色套裝,有抄襲意味,另外這套紅色套裝,也和陳雷也異曲同工之妙,共計8次演出,求償80萬。

街頭藝人廖本興:「那套衣服是相似,我就不會去唱他的歌了,就不會有今天這個事情。」

廖本興認為,自己的黃色西裝,有滾花邊,加上顏色沒有那麼鮮豔,不算抄襲,法官勘驗影片後,認為廖本興表演服裝,雖然有改善,但還是很像,8次演出,4次沒有表明自己不是陳雷,判賠44萬元。

圖/TVBS

街頭藝人廖本興:「不會有事啦,盡量說不會再有事,那我也盡量說,不要再唱他的歌。」

廖本興說,不會再唱陳雷的歌,沾陳雷的光,但聲線跟技巧,還是有點像,如何正名,得靠自己努力,對此,本尊陳雷只說謝謝關心,不願多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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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雷#官司#和解#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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