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鳳林鎮居民不分老幼,過年前都可以領到2000元紅包,聽了讓不少人羨慕,而這主要是因為設置的垃圾掩埋場收益,補償在地居民,不過這也引發討論,有人認為應該發現金不恰當,應該妥善的規劃用途。
鎮公所人員仔細地跟民眾解說,過年前花蓮鳳林鎮的所有居民要領紅包。
鳳林鎮長蕭文龍:「這筆錢呢,這年終慰問金,這個經費的來源呢,是我們中區掩埋場營運的錢。」
原來鳳林鎮上設有垃圾掩埋場,為了補償在地居民,將掩埋場的收益撥出了2千多萬元,不論老幼人人可以拿到2千元的年終慰問金。
民眾:「我覺得不公平,因為有些人可能距離也蠻長,比較遠(掩埋場)的地方,可是他也可以領。」
民眾:「我認為公平啊,垃圾在他們那邊焚化的,啊給他們領有什麼差。」
發放這筆錢,民眾看法不一,也有人認為應該把錢拿來建設,而不是現金花光,不過鎮長說,鳳林鎮是以農業為生,但是氣候異常,農民收入都不好,大家都不願意消費,連帶影響周遭店家,發放現金希望活絡經濟,而過年前全鎮居民能領到紅包,也是全台唯一,也讓不少人相當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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