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公布泰簽新制後,今天實行上路第一天,早上來辦理簽證的民眾人少,其中新制引發爭議之一,就是需附上「財力證明」,讓不少民眾怒轟麻煩,對此泰國辦事處澄清,財力證明不需附上三個月明細,也只需要封面影本以及內頁餘額。
民眾直接到辦事處,想要自辦申請泰簽撲空,因為12月泰簽新制上路,如果沒有提前預約辦不了。
民眾:「還要自己去申請財力證明,才能去泰國旅行,這樣會增加要旅遊的人困擾,最好還是說寫清楚說,到底(財力證明)是要多少錢之類的,比較好準備。」
除了影響最大的自辦申請,需要護照和財力證明,旅行社申辦,因為替旅客擔保,申請流程不變,而落地簽則能免收費用辦理,但也有缺點。
旅行社總經理林承曄:「您到當地去做落地簽證,這個部分其實連落地簽證,簽證費都能省,至少在4月之前,這個費用是可以省的,那只是說排隊時間比較長。」
旅行社一早,代辦電話接不停,台人到泰國遊客數逐年攀升,去年到泰國人數,1到10月約56萬人,今年同期約70萬,成長2成多,但新制上路恐怕影響意願,畢竟財力證明,存摺封面、內頁,和3個月內明細,以及能支付旅費的金額,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回應,不需提供明細,也沒有財力設線,只需存摺封面和結餘頁就可以。
另外遭人質疑,是不是有違兩國互惠原則,外交部則表示,這是全球一體適用標準,並非針對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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