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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獅個資遭竊 消基會團訟求償一審敗訴


發佈時間:2019/10/31 15:05
最後更新時間:2019/10/31 15:05
圖/中央社資料畫面
圖/中央社資料畫面

雄獅旅行社於民國106年間遭駭客入侵竊取消費者資料,消基會替25名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求償450萬9575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消基會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起訴主張,雄獅旅行社作業系統於民國106年5月遭不明人士入侵,消費者個資因而外洩,部分消費者陸續接獲佯稱雄獅員工的詐騙電話,甚至受有財產損失,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民法等規定,求償共新台幣450萬9575元。

 

雄獅旅行社則主張,作業系統遭駭客惡意入侵,不代表公司有違反個資法規定,且事發後隨即公告周知,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縱使消費者確遭騙受損,也屬不法人士詐欺所為,與雄獅旅行社並無因果關係。

一審認為,雄獅旅行社提出的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符合規定,且該案是第三人入侵,並非雄獅旅行社管理不當,而現今科技仍無法提供可完全防堵駭客攻擊的技術,不能僅以電腦系統遭他人惡意入侵,即推論旅行社違反個資法規定或管理上有所疏失。

一審也認為,雄獅旅行社在案發後旋即報警,並以發布重大訊息等方式說明,已採取適當防護行為避免可能發生的財產損害,原告無法證明消費者遭詐騙與個資外洩的因果關係,雄獅旅行社保護個資的服務也已具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消基會以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求償無理由。
 

判決理由還指出,雄獅旅行社已採行符合個資法規定的安全措施,該件資料外洩事件起因於第三人入侵,難以認定雄獅旅行社有故意或過失,也難以認定消費者遭詐騙與個資外洩有相當因果關係,雄獅旅行社免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判消基會敗訴。全案仍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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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獅#旅行社#駭客#個資#詐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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